廣東省2020~2021年度粵桂科技合作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
一、項目設置
(一)項目類型。
粵桂聯合基金堅持“強強合作”和“優勢互補”原則,聚焦重點領域,推動務實合作,支持兩省區優秀科研團隊聯合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。粵桂聯合基金受理的項目類型包括重點項目、面上項目兩類。
1.重點項目。支持粵桂地區科研人員重點圍繞兩省區及粵桂特別合作試驗區(梧州片區、肇慶片區)優勢發展領域和產業創新發展需求,針對已有較好基礎的研究方向或亟需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,合力開展創新性研究,推動若干重要領域取得突破。
2.面上項目。主要支持粵桂地區科研人員圍繞兩省區面臨的共性科學問題,聚焦重點產業領域或方向,共同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,為促進產業、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基礎支撐。
(二)資助強度及期限。
重點項目資助強度為50萬元/項,研究期限為4年;面上項目資助強度為10萬元/項,研究期限為3年。
(三)資助領域及方向。
粵桂聯合基金具體支持領域及研究方向詳見《2020~2021年度粵桂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》(見附件)。
二、項目申請條件
(一)申報單位條件。
1.粵桂聯合基金項目不設單位申報項目數量限制。
2.所有項目要體現協同聯合研究,由廣東、廣西單位聯合申報,即廣東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,至少應有1家廣西單位參與申報;廣西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,至少應有1家廣東單位參與申報,形成研究合力。
3.除牽頭申報單位外,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家。
(二)申請人條件。
申請人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,同一申請人只能申請1項粵桂聯合基金項目。
1.廣東地區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(職務)或具有博士學位;
(2)具有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研經歷;
(3)屬于廣東省基金依托單位的在職在崗人員。
(4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:
①申請人在研主持的廣東省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項目數達到3項(含)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項目達到1項(含)以上的(平臺類、普惠性政策類、后補助類項目除外);
②申請人在研主持的廣東省基金項目(含自然科學基金、省聯合基金項目)累計達到2項(含)以上的;
③申請人在研主持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,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,省基金重點項目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、團隊項目、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的;
④申請人2020年提交的廣東省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項目申請書累積已超過2項的;
⑤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員;
⑥因發生省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嚴重失信行為,被取消其作為申報主體承擔和參與省級科技計劃任務資格的。
2.廣西地區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(職務)或具有博士學位。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、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推薦,可申報面上項目;
(2)具有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研經歷;
(3)屬于廣西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的在職在崗人員;
(4)面上項目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7周歲〔即1963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〕,重點項目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6周歲〔即1964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〕,鼓勵青年科研人員申報。超齡申報的,須由依托單位在本項目申報指南發布后,及時向廣西科技廳提出申請,獲批后方可申報。
三、預期成果要求
項目負責人至少應產出2篇具有較高學術質量的論文,鼓勵在國內、外優秀期刊公開發表論文;在本學科領域承擔省部級以上科技基金、計劃項目能力有較大提升,鼓勵項目負責人積極申報國家級科技計劃(基金)項目。項目成果形式以科技報告、論文、專著、專利、人才培養、國家項目獲取、國際交流、學術貢獻等形式為主。
四、時間安排
(一)廣東單位牽頭申報時間安排。
2020年11月19日~12月8日
(二)廣西單位牽頭申報時間安排。
1.網上正式填報、依托單位推薦及材料補正修改時間:
2020年11月6日~12月8日
五、項目申報流程
網上申報——提交資料——材料審核——在線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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